乐视大厦被底价拍出 起拍价已缩水1亿元
原标题:乐视大厦被底价拍出 起拍价已缩水1亿元
经历两次中止拍卖之后,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的原乐视大厦终于被拍出。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,此次拍卖从11月29日10时至11月30日10时止为期一天,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。此次拍卖自始至终只有一位竞买人报名出价,因此最终以572845879.9元的底价拍出。按照乐视大厦的建筑面积计算,其最终拍卖价格折合每建筑平方米约2.9万元。
此次拍卖的是该大厦的1-14层不动产,其中,1-2层为配套商业,3-14层为办公用房。起拍价 5728458799元。该不动产原为北京乐视大厦,现名乐融大厦,业主为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(乐视控股)旗下北京宏城鑫泰置业有限公司(北京宏城鑫泰),因债务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。
乐视大厦历经两次拍卖波折,均在拍卖开始后又被中止叫停。上一次乐视大厦公开拍卖于9月9日上午10时开始,但出人意料的是,很快拍卖即告中止,原因是“案外人异议”。当时的拍卖也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,计划于2021年9月9日1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时止。根据拍卖规则,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,竞买人需预缴5700万元保证金,竞拍时的增价幅度为285万元。另外,该标的物如果成交,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过户及费用也由买受人负担。
而早在2019年乐视大厦第一次被拍卖时,也曾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异议而被叫停。只不过当时是在开拍前夕宣布中止,而不像这次是开拍后才被叫停。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,当时拍卖前夕,乐视网曾就此提出异议。乐视网提出,乐视网以该大厦作为办公地点,乐视网公司与宏城鑫泰公司之间依法签订有租赁协议,协议已生效且尚未到期。依据《合同法》第229条规定,无论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变更,乐视网公司均有权继续按照原租赁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条件继续承租,直至租赁协议到期终止。
北青报记者注意到,该大厦登记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,房屋性质为商品房,证载用途分别为配套商业和办公,总建筑面积为19620.76平方米,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092.50平方米,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28.26平方米。照此计算,此次拍卖最终价格折合每建筑平方米约2.9万元。而两年前乐视大厦的起拍价为6.78亿元,时隔两年再次拍卖时,乐视大厦的起拍价已经缩水1亿元。
据拍卖公告显示,该大厦于2016年建成,房屋建筑面积为19620.76平方米,共计14层,1、2层用途为商业、3-14层办公。拍卖评估价为8.18亿元,目前处于未腾空状态,有抵押。
评估报告中介绍,此房产自然地理位置、交通条件、自然和人文环境较好,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备、基础设施状况较好、商业繁华程度较好、办公集聚度较好、区域土地利用方向较一致。其作为配套商业、办公用途具有合法性。可以确认目前的维持现状配套商业、办公用途即为最高最佳利用状况。
文/本报记者 张钦
来源:新浪科技、北京青年报